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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北京8月30日电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并明确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重点方向、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等。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实践看,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要经历技术研发、示范引领、规模化推广三个阶段,公共资金更重视前端技术研发,社会资本更看重成熟技术应用,而从“走出实验室”到“走向市场化”的中间环节仍相对薄弱。目前,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落地应用面临技术成本高、资金投入大、支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亟须加强支持和引导。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布局一批示范项目,不仅有利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广,也有利于完善支持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商业模式和政策环境,是促进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

据悉,《方案》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分为三大类。一是源头减碳类。二是过程降碳类。三是末端固碳类。《方案》还提出三方面支持举措。一是资金支持。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示范项目,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二是金融支持。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产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并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保险补偿机制。三是其他要素保障。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将碳减排效果作为节能审查的重点考量因素;加强用地要素保障,鼓励地方探索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保障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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