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扎实推进民生用能保障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能源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能权益。

针对监管中发现江苏省城燃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中居民合同气量仍维持在2014~2015年核定比例、与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偏差的问题,江苏能源监管办积极推动建立上游供气企业滚动调整居民气量保障民生用气机制。从方案制定、现场数据核实到分歧协调解决,江苏能源监管办深入一线、全程进行监督指导跟进,确保整个核查工作平稳有序。2020年指导上游供气企业对全省88家城燃企业开展居民气量核查认定工作,全省新增居民气量1.3亿立方米。2021年继续指导上游供气企业对24家新增居民气量城燃企业开展核查,核查新增居民气量6700万立方米。新增气量全部落实到年度合同中,切实保障了居民用气充足稳定供应。

江苏能源监管办通过建立的城燃企业居民气量核查常态化机制,厘清了上游供气企业应承担的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为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维护了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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